四川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四川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焦点透视

分类浏览

正文

售卖无中文标签食品 成都龙泉一电商被罚款2万

发布日期:2018-03-21  来源:华西都市报   浏览次数:2855

四川食品网讯

  如今,“跨境电商体验店”销售模式逐渐在成都火起来。然而,在这些店购买食品,可得先看看有无中文标签。3月19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在“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规范网络购物秩序”子行动中,龙泉驿区某跨境电商体验店因现场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被罚款2万。

  2月5日,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广场的“全球号某店”进行检查,发现店内货架上摆放的各类进口食品均无中文标签。根据该店电脑中的“现场下单提货记录”,该店已有十种进口食品在线下销售,涉案货值金额5100元。

  根据食药监总局的相关规定,如果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并有实际销售行为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因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该店违法所得,并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若发现实体店销售的进口食品没有加贴中文标签,市民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四川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四川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四川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