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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发布夏季食品安全7大风险警示

发布日期:2018-06-09  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次数:1153

四川食品网讯

  夏季是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高发的时期,随着气温逐惭升高,食品发生霉变腐化的概率增大,引发食物中毒的诱因逐渐增多,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巴中市食药安办发布夏季预防食物中毒7大风险警示。

  风险警示1:严把食品采购关

  购买食品要尽可能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单位(商店、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购买。并要查看食物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QS号)等标识,不买过期食品和无证照摊贩销售的食品。

  风险警示2:食用生食前要彻底清洁

  生食的疏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风险警示3:集中聚餐注意事项

  在家庭举办宴席时,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不能当餐用完的,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外出就餐时,要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

  风险警示4:不食、不采野生蘑菇

  特别是生长在小区周边、草坪中间、路边、渠边、草丛中的野生蘑菇,市民千万不能随意采食。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购买食用。野生蘑菇含有植物生物碱,毒性强烈,误食后可能导致生命危险。

  风险警示5:对亚硝酸盐提高警惕

  成人摄入0.2-0.5克亚硝酸盐即可中毒,亚硝酸盐,在肉眼看来跟食盐没有什么差别,因此在购买食盐时,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要注意食用新鲜蔬菜,不食用存放过久或变质的蔬菜。吃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温下存放过久,饭菜最好现做现吃。尽量不用“苦井水”煮饭,不得不用时,应避免长时间存放。此外,在食用加工肉制品、咸菜等食品时,可搭配富含维生素C、茶多酚等成分的食物,以降低可能含有的亚硝酸盐的毒性。

  风险警示6:工业酒精不可食用也不能用于人体消毒

  工业酒精(甲醇)不能饮用,不能用于人体消毒,否则可能导致失明甚至死亡。甲醇的致命剂量大约是70毫升。有较强的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产生毒性反应,甲醇蒸气能损害人的呼吸道粘膜和视力。急性中毒症状有:头疼、恶心、胃痛、疲倦、视力模糊以至失明,继而呼吸困难,最终导致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风险警示7: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饭前便后要洗手,不良的个人卫生习惯会把致病菌从人体带到食物上去,如果手上沾有致病菌,再去拿食物,污染了的食物就会进入消化道,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从而引起腹泻。不喝生水或不洁净的水,最好是喝白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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