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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州将出台政策: 游客撞死活禽牲畜可按市价赔偿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成都商报   浏览次数:1090

四川食品网讯

经过称重,被撞死的猪只有90斤(图片来源于网络)


  车在道路上行驶,不仅要注意路边的往来行人,还得注意家畜突然出没在马路中央。近日,在凉山州西昌市安哈镇,发生一起私家车撞死家养猪的事件,无奈家养猪的主人丰某要求游客高价赔偿,其行为涉嫌敲诈勒索,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

  22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凉山州相关部门获悉,为保证外地游客在凉山州出行通畅,将出台政策明确旅游交通纠纷调处坚持依法、合理原则,对游客不慎撞死撞伤的活禽牲畜实行市场价赔偿原则。同时,凉山州将对旅游交通纠纷中的漫天要价、敲诈宰客、聚众要挟等不良现象进行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

  事件回放

  家养猪冲上省道被撞死

  主人涉嫌敲诈勒索被拘10日

  8月30日下午3时左右,郑某驾驶一辆云A牌照的车辆,从宁南途经普格准备前来西昌玩耍,哪知道行驶至安哈镇大箐村1组时,一头家养猪冲到省道212的马路中间,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来不及了,家养猪被当场撞死。

  事故发生后,私家车主人郑某表示只愿意赔偿1500元,但是家养猪主人丰某表示要赔偿3000元才愿意和解,在协商未果后,郑某报了警。西昌市西溪派出所接警后立即派出民警赶到现场处置,经查,这是一起家畜横穿机动车道被撞死的事故,双方都有一定责任。经过一番协商,丰某表示需要赔偿2500元才和解。

  办案民警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被撞死的猪重90斤,按当地市场生猪价格每斤8元来计算,该猪合理的市场价格在720元左右。丰某提出的2500元赔偿金额显然高出市场价格很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丰某的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办案民警同时建议郑某按照市场价格赔偿即可,不过郑某表示,因丰某家中经济困难,最终赔偿了1000元作为补偿。

  律师:公安机关的处理合法、合理、合情

  “来西昌安哈的自驾游客特别多,村民养的牲畜也时常走上马路,与车辆发生碰撞的几率比较大。”西溪派出所的民警冉旭表示,如果任由丰某这样的行为蔓延,不仅严重影响当地的旅游形象,而且还可能引起他人效仿。因此,警方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张天鸿律师在凉山工作多年,他看了报道后认为,从事发起因经过,处置程序及处理结果来讲,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是合法、合理、合情的,很好地维护了社会秩序,应当为公安机关依法执法的行为点赞。张天鸿提醒说,这一事件的处理,同时告诉大家,在遇到此类案件时,应当通过正常的渠道维权,若采取过激行为或手段,将可能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凉山州:

  漫天要价、敲诈宰客等现象严重影响当地旅游形象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凉山州相关部门获悉,近年来少数地方出现游客不慎撞死(伤)活禽家畜后,遭当地群众漫天要价、敲诈宰客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凉山旅游形象。为进一步妥善处理好旅游交通纠纷,保证外地游客在凉山州出行通畅,凉山州即将出台《关于妥善处理旅游交通纠纷营造良好旅游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旅游交通纠纷调处坚持依法、合理原则。对游客不慎撞死撞伤的活禽牲畜实行市场价赔偿原则,由纠纷发生地乡(镇)、村(居)协调小组成员对情况进行核实,对死伤的活禽家畜进行称重计价,不具备称重条件的可评估计价。

  与此同时,凉山州将对在旅游交通纠纷中的漫天要价、敲诈宰客、聚众要挟等不良现象纳入“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治理,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目前该《通知》正在走程序,预计将于节后正式出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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