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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一商家卖假茅台被罚 4瓶7600元赔了3万余元

发布日期:2019-05-09  来源:四川新闻网   浏览次数:6449

四川食品网讯    陈先生花费7600元购买了4瓶飞天茅台酒,却最终获赔3万余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5月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绵竹市市场监管局剑南所获悉,陈先生购买的4瓶飞天茅台酒实为假茅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三倍赔偿,加上交通费等补偿,最终获赔30500元。

 
  为宴请好友,4月26日,消费者陈先生特意花费7600元在绵竹市某酒类经营部购买了的一箱4瓶飞天茅台酒。饮用后,陈某感觉酒的口感与以前喝过的茅台酒不同,怀疑是假酒。他便来到买酒的地方询问,希望能够解决。不过,对方声称该酒确实是茅台酒。
 
  由于没有一个结果,陈先生当天便回到了家里,但后来他再次找到卖酒的商家,希望能够解决,但仍然没有结果,最终陈先生找到了绵竹市市场监管局。
 
  绵竹市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陈先生的投诉后,绵竹局剑南所的执法人员立刻与商家取得了联系,现场对消费者投诉的一箱茅台酒予以确认并当场封存。
 
  “陈先生只喝了半瓶,还剩下3瓶半。”剑南所所长杨忠平介绍,由于单位无法鉴定出茅台酒的真伪,因此他们及时将剩下的酒进行了封存,然后联系了贵州茅台酒厂打假人员,对白酒进行真假鉴定。
 
  5月6日,贵州茅台酒厂打假人员来到绵竹。从酒的商标、包装、防伪技术等各方面进行鉴定,陈某投诉的4瓶53度贵州“飞天茅台”酒均系假冒“茅台”白酒,侵犯了茅台白酒的商标专用权,酒厂打假人员出具了鉴定报告。剑南所执法人员随即启动了“诉转案”制度,对涉案商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陈某的投诉进行消费调解。
 
  经协商,商家愿意退还陈某全额购物款,并对消费者进行了三倍的赔偿以及交通费等补偿,共计30500元。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绵竹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在购买高档酒时应尽量到大商场、大超市选购,选择可靠的供货商;购买时应先看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要求经营者出具与其营业执照相符的正式发票,并在发票上记下所购酒类的批号或编号,以便日后维权;发现销售假冒或仿冒白酒时,应及时向市场监督部门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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