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四川食品网 » 食品资讯 » 热点新闻

正文

达州市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5-08-14  来源:四川新闻网   浏览次数:6224

近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强化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我市已从7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四川食品网讯:    四川食品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强化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全国统一部署,我市已从7月开始开展为期3个月的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单位是曾经使用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为原料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膨化食品、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加工经营馒头、花卷、包子、焙烤食品等的餐饮服务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上述重点单位随机抽取20个批次的产品进行检测,抽检结果将向社会公布,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食药监管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发现违法经营、使用含铝添加剂行为,可以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另外,在家庭中烹制包子、馒头等面食时,不要使用明矾等含铝添加剂,可使用酵母、发酵粉和复合膨松剂等替代。(李正茂 曾小川 本报记者 唐荣)(达州日报网)

  相关链接

  含铝添加剂都有哪些危害?

  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代表是明矾。研究表明,少量铝进入人体后会很快被代谢,如果摄入过量,铝就会积累在一些组织器官中,产生毒害。铝最大的危害是积累在脑细胞,诱发脑神经系统病变,造成记忆力下降、衰退、行动迟钝。其次是对骨骼系统的损害,人体摄入过量的铝可使血磷降低,加速骨骼中钙、磷和氟的流失,抑制骨基质的合成,从而造成骨软化、骨质疏松、骨折等损害。铝也会引起免疫低下,影响T细胞的数量和功能,使人患疾病可能性增加。孕妇摄入铝过量有可能影响胎儿的发育,甚至造成流产等。正是基于这些认识,世界卫生组织于1989年正式将铝列为有损健康的危险物质并要求严加控制,提出每人每周每千克体重不超过两毫克。避免铝摄入过量需注意哪些方面?

  对于普通消费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除了尽可能从可靠的商家购买食品,还应该注意以下方面:

  尽量少选择铝制炊具,烹饪时高温、酸性物质都会加速铝的溶出。特别是长时间使用后,铝制锅盆、勺铲出现微小破损面,加大铝的溶出速度和面积。铝制的包装如肉类罐头、易拉罐,都会增加食物中铝的含量,因此应该选择正规厂家产品,购买后及时食用,防止铝转移至食品;尽量少购买油炸面食,此类食品中可能会继续食用含铝添加剂。特别是散装食品,没有固定的生产标准,全凭生产者感觉添加,超标很难避免;选购儿童食品时要仔细查看组成成分表,如含有膨化剂、抗结剂,尽量选择新规实行后生产的产品;铝摄入超标后,一段时间会被代谢排出体外,为了防止积累,不要一次性食用过多含铝食物,食谱不要单一化,面食米饭时常替换,多食用含维生素C的食物,可以加快铝的代谢速度。

  另外,由于一些违规排放,近海受到污染的地区生产的海产品也会有铝超标现象,最好避免食用污染地区产品。

  违法使用含铝添加剂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按照即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按照两高司法解释,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可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四川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四川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四川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