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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提示消费者:购买蜜饯不宜过度追求色泽

发布日期:2016-05-25  来源: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浏览次数:2221

四川食品网讯

   

  四川食品网讯:5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提示,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蜜饯类食品时,不宜过度追求色泽,要谨慎购买颜色过于鲜艳的蜜饯产品,特别是对于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一定不要购买。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介绍,蜜饯是指以水果为主要原料,经糖(蜜)熬煮或浸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或略干燥处理,制成带有湿润糖液面或浸渍在浓糖液中的湿态制品。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了蜜饯类食品中允许使用的着色剂,包括靛蓝及其铝色淀、萝卜红、栀子黄、红花黄、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天然苋菜红等。通常而言,蜜饯产品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色素,是安全的。

  不过,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发现,部分蜜饯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着色剂的情况。为了保护消费者食用蜜饯的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特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应认识到经过加工后的水果制品,色泽不会过于鲜艳。建议消费者购买这类食品时,不宜过度追求色泽,要谨慎购买颜色过于鲜艳的蜜饯产品,特别是对于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产品,一定不要购买。若发现市场仍有销售,可以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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