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游泳场所泳池水质第二批抽检结果与卫生指标解读

深圳游泳场所泳池水质第二批抽检结果与卫生指标解读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全市对外营业的人工游泳场所泳池水质实施了第二批抽样检验。本次共抽检游泳场所474家,合格458家,合格率96.62%;不合格16家,不合格率3.38%。

检验指标体系

本次泳池水质抽检共检测六项核心卫生指标:


游离性余氯——反映池水消毒剂浓度是否达标,过低无法有效杀菌,过高刺激皮肤黏膜

 

深圳游泳场所泳池水质第二批抽检结果与卫生指标解读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全市对外营业的人工游泳场所泳池水质实施了第二批抽样检验。本次共抽检游泳场所474家,合格458家,合格率96.62%;不合格16家,不合格率3.38%。

检验指标体系

本次泳池水质抽检共检测六项核心卫生指标:

游离性余氯——反映池水消毒剂浓度是否达标,过低无法有效杀菌,过高刺激皮肤黏膜 浑浊度——衡量池水清澈程度,指示过滤系统运行状况尿素——来自人体分泌物,指示池水更新补充是否及时 pH值——影响消毒效果和游泳者舒适度 菌落总数——反映池水受微生物污染的整体程度 大肠菌群——指示池水是否受粪便污染

不合格项目分布

16家不合格游泳场所的不合格指标主要集中在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尿素、pH值四个项目。

余氯和菌落总数问题通常并存:余氯投加不足导致杀菌能力下降,菌落总数随之超标。尿素超标则说明新水补充量不够,池水中人体代谢物累积。pH值偏离标准范围多与消毒剂投加控制不当有关。

处置措施

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单位,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两批次抽检的合格与不合格单位名单均已向社会公布,市民可查询具体场所的检验结果。

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要求

人工游泳场所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落实以下要求:

每日开放前对池水游离性余氯、pH值等指标进行自检并公示结果;按规范周期补充新水,控制池水中尿素浓度;定期清洗消毒池壁、走道和配套设施;强制泳客通过浸脚消毒池进入泳池区域。

消费者选择建议

市民选择游泳场所时,可注意查看场所内公示的卫生许可证、日常水质自检结果。入水前观察池水是否清澈见底,有无异味。游泳后及时冲洗身体,如出现皮肤不适、眼部刺激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发现游泳场所水质卫生问题,可向卫生健康部门反映,共同推动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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